在老子看来,用兵打仗是迫不得已的事情,如果打了胜仗,没有必要得意、夸耀,这就是“胜而不美”。“而美之者,是乐杀人。”如果以战胜为美事,那就是以杀人为乐事。“夫乐杀人者,则不可得志于天下。”以杀人为乐事的,怎么可能得民心、得天下呢?
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,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时候,施行“三光”政策,杀人、放火、抢掠、淫暴,无恶不作,令人发指,单在南京就犯下了屠杀30万我手无寸铁平民的滔天罪行,更有甚者,居然有两名日本军官进行杀人比赛,这不是“乐杀人”是什么?“夫乐杀人者,则不可得志于天下”,日本这样穷凶极恶的侵略者,不但不可能“得志于天下”、实现并吞中国的图谋,而且应验了中国的一句古话:“夫兵,犹火也,弗戢,必自焚也。”(《左传》)日本军国主义者正是引火自焚,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导致了自身的灭亡。
“胜而不美”是对自然之道的践行。道生万物,无为而无不为,“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(十章),如果进行战争之初就遵循了道的法则,那为什么不一以贯之、持续到战争胜利呢?打了胜仗,战争的目的基本达成了,还是要效法“道”,不能以之为“美”。
“胜而不美”是对生命的尊重。尽管在老子眼里,“道”对一切生灵都一视同仁,但自然有好生之德,一切花花草草飞禽走兽都是大自然的杰作,都是生命,都应该值得尊重,更不要说人乃万物之灵。“乐杀人”这样的人类最丑陋的行径,是对生命的极大的不尊重。
“胜而不美”是对战争的谨慎态度。尽管打了胜仗,但不能以之为美,不能洋洋得意,不能丧失警惕。战争是极为凶险之事,战争形势瞬息万变,“一着不慎,满盘皆输”,即使战场上胜了,这种胜利能否延续、巩固,仍需以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的态度对待。美国入侵伊拉克,总统小布什在短期内就宣布战争已经结束,然而,五年过去了,美军在“战争结束”后的伤亡人数比在战争期间还要多,这就是低估的敌人、高估了自己的缘故。
“胜而不美”有利于争取民心。“圣王之用兵,非乐之也,将以诛暴讨乱也。”(《三略·下略》)不以战胜为美事,表明了胜者的一种态度,战争的目的是解危济困,而不是胜利本身,目的达到了,不据为己功,敌人的败亡是其咎由自取、恶贯满盈,功劳是军人的、人民的,胜者只是顺应了天道,这样容易取得本国人民、敌国人民乃至失败对手的诚心折服。
胜利了以后该怎么办?老子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战争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。老子的回答是“胜而不美”,对后世兵家后很大启迪。兵家鼻祖孙子在此基础上,提出“战后修功”问题, “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,凶,命曰‘费留’”。(《孙子兵法·火攻篇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