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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谋略之二十二:《商君书•画策》(节选)

题引:画策即谋划策略。商鞅认为推动历史前进的途径是统一天下的兼并战争,否则国无宁日,民无宁日,天下无宁日。他指出要“制天下”一定要“先制其民”,要治理国家的民众就要实行法治。

 

[原文]

国或重治[1],或重乱。明主在上,所举必贤,则法可在贤。法可在贤,则法在下,不肖不敢为非,是谓重治。不明主在上,所举必不肖,国无明法,不肖者敢为非,是谓重乱。兵或重强[2],或重弱。民固[3]欲战又不得不战,是谓重强。民固不欲战,又得无[4]战,是谓重弱。……圣人知必然之理、必为之时势,故为必治之政。战,必勇之民;行,必听之令。是以兵出而无敌,令行而天下服从。

 

[译文]

国家或者是治理的更好,或者是治理的更乱。英明的君主处在君的地位上,它所选用的人一定有贤德的才能,那么法令便掌握在贤德的人手中。法令掌握在贤德的人手中,那么法度就能在下面实行,不贤德的人就不敢做坏事,这就叫治上加治。不英明的君主处在君的位置上,它所选用的一定都是不贤德的人,国家就不会有严明的法令,不贤德的人就敢做坏事,这就叫乱上加乱。军队或者是强上加强,或者是弱上加弱,民众本来想要打仗,又不能不去打仗,这就叫弱上加弱,即更弱。……圣明的人懂得社会一定会那样发展的道理,一定要顺应时代发展的形势,因此制定一定能把国家治理好的法令,使用战必胜的民众,下达民众一定能听从的命令。所以军队出发打仗便会无敌于天下,君主的命令一下达天下便会服从。

 

[评析]

法家在战国时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和谋士,为封建国家的统一提供了思想武器。在战争观上,与儒、墨、道诸家都不同,法家着眼功利,讲究实用。文章中,商鞅积极主张战争,“以战去战,虽战可也;以杀去杀,虽杀可也”,反对所谓的“非兵”、“羞战”。他认为,进行战争,是实现统一、巩固集权国家的有利途径,“适于时也”,是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。从人性本恶的角度考察,社会动乱必然会引发战争,只有以战争对付战争,才是根本途径。

在作战指导思想上,商鞅主张“自胜”,要战胜强大的敌人,首先自己要具备战胜的条件,正如孙武所说的:“先为不可胜,以待敌之可胜。”老子也曾提出“自胜者强”的观点,认为要战胜别人,首先自己要消除自身的弊端和薄弱环节,避免在战争中陷入被动。

商鞅认为,“仁者能仁于人,而不能使人仁;义者能爱于人,而不能使人爱”,都不是治理天下的好方法,因此他主张法治。圣明的君主,应该“不贵义而贵法”,任用贤才,是法令掌握在贤能的人手里,君主就能够轻松地使国家治上加治。在军队里也应该加强法治,士兵的本性是爱惜生命,乐于安逸,只有通过重刑厚赏,才能促使他们作战勇敢,在社会上形成“乐战”的风气。

商鞅过分强调战争的作用,认为战争可以解决一切问题,否定仁义道德的价值;过于强调严刑峻法,血腥残暴,忽视教化的作用,显然有很大的局限性。在当时,商鞅便是由于推行法治,得罪了当朝权贵,最后受到车裂之刑。



[1] 重(chóng)治:治理得好上加好。

[2] 重强:强上加强。

[3] 固:本,原来。

[4] 无: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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