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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谋略之十七:《吕氏春秋•召类》(节选)

题引:本文论述的主题,就是“类同相召”。或者叫做“召类”。作者认为,“祸福之所自来”,不是命里注定,而是相应的行为“召引”来的——比如说,乱则召寇。

 

[原文]

类同相召[1],气同则合[2],声比则应[3]。故鼓宫而宫应,鼓角而角动;以龙致雨[4],以形逐影[5]。祸福之所自来,众人以为命,焉不知其所由[6]。故国乱非独乱,有必召寇。独乱未必亡也,召寇则无以存矣。

 

[译文]

类别相同的事物,就相互招引;气味相投的人,就彼此合拍;声音性质相接近,就会引起共鸣。所以,敲击大宫而小宫应和,敲击大角而小角震动。又比如龙可降雨,形影相随等等(都说明“类同相召”这个道理。)祸患和福运的产生,一般人都以为命里注定,(无法预测,)他们哪里知道祸福的根源。(其实,这也是和其它事物、其它现象相互感应、相互引发的相同。)所以,国家混乱,不单是混乱罢了,一定会招来外敌的入侵。(这就是“类同相召”,不是命里注定。)单单是混乱,不一定会灭亡;招致外敌的入侵,就无法生存了。

 

[评析]

《吕氏春秋》具有了朴素的唯物论和系统论思想,认为个人、国家的祸福不是因为神秘莫测的“天命”,也不是单独的个别现象,而是有来由的。比如,国家受到侵略,就是因为国家已经发生了混乱,国家之所以发生混乱,也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,这就是所谓“召类”。

在对战争的认识上,作者认为战争的目的有三种:为名,为利,为义。但起因都是因为国家的混乱。一个国家内部发生了混乱,别的国家进行讨伐,就是“义战”,这样的战争符合道义,是一件无比光荣的事情,任何国家都可以进行,并且很容易取得胜利。反之,如果一个国家内部稳定,国力强大,不给敌国以可乘之机,去攻打这样的国家既得不到名又得不到利,就不会受到侵略。

作者区分了“义兵”和“不义之兵”,也就是把战争区分为正义与非正义,是对战争政治本质的认识和区分上的一大进步。作者支持“义战”,认为任何国家都可以进行,肯定了战争的必然性,目的是为秦的统一战争提供理论依据,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客观形势的。但是,作者“义兵”的内涵就是“诛君而振苦民”,其实质是为兼并战争服务,“义”的标准,是以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、立场、观点而确定的,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。



[1] 类:类别,同类。召:招致,招引。

[2] 气:气类,气味,精神气质。

[3] 声:指五声(五音):宫、商、角、徵(zhǐ止)、羽。比:近。应:应和。

[4] 以龙致雨:古人以为龙能兴云降雨,是不科学的说法。致,招致。

[5] 以形逐影:影出于形,形行日中则影随之,故曰以形逐影。讲的时事物间的某种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。

[6] 焉,安,疑问词。所,所由,根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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