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引:本文论述的主题,就是“类同相召”。或者叫做“召类”。作者认为,“祸福之所自来”,不是命里注定,而是相应的行为“召引”来的——比如说,乱则召寇。
[原文]
类同相召[1],气同则合[2],声比则应[3]。故鼓宫而宫应,鼓角而角动;以龙致雨[4],以形逐影[5]。祸福之所自来,众人以为命,焉不知其所由[6]。故国乱非独乱,有必召寇。独乱未必亡也,召寇则无以存矣。
[译文]
类别相同的事物,就相互招引;气味相投的人,就彼此合拍;声音性质相接近,就会引起共鸣。所以,敲击大宫而小宫应和,敲击大角而小角震动。又比如龙可降雨,形影相随等等(都说明“类同相召”这个道理。)祸患和福运的产生,一般人都以为命里注定,(无法预测,)他们哪里知道祸福的根源。(其实,这也是和其它事物、其它现象相互感应、相互引发的相同。)所以,国家混乱,不单是混乱罢了,一定会招来外敌的入侵。(这就是“类同相召”,不是命里注定。)单单是混乱,不一定会灭亡;招致外敌的入侵,就无法生存了。
[评析]
《吕氏春秋》具有了朴素的唯物论和系统论思想,认为个人、国家的祸福不是因为神秘莫测的“天命”,也不是单独的个别现象,而是有来由的。比如,国家受到侵略,就是因为国家已经发生了混乱,国家之所以发生混乱,也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,这就是所谓“召类”。
在对战争的认识上,作者认为战争的目的有三种:为名,为利,为义。但起因都是因为国家的混乱。一个国家内部发生了混乱,别的国家进行讨伐,就是“义战”,这样的战争符合道义,是一件无比光荣的事情,任何国家都可以进行,并且很容易取得胜利。反之,如果一个国家内部稳定,国力强大,不给敌国以可乘之机,去攻打这样的国家既得不到名又得不到利,就不会受到侵略。
作者区分了“义兵”和“不义之兵”,也就是把战争区分为正义与非正义,是对战争政治本质的认识和区分上的一大进步。作者支持“义战”,认为任何国家都可以进行,肯定了战争的必然性,目的是为秦的统一战争提供理论依据,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客观形势的。但是,作者“义兵”的内涵就是“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