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”(十六章)意思就是,回归本原是永恒的规律,认识了规律就叫做“明”;不认识规律、不遵循规律而肆意妄为,就会有灾祸。“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殁身不殆。”(十六章)以“知常”为起点,经过“容”、“公”、“全”、“天”,才能达到“道”的境界,“道乃久,没身不殆”,才能保持长久而没有危险。
老子作为一位哲人,具有敏锐的洞察力,从天地万物运行的背后看到了潜藏着的规律,并由“天道”推及到“人道”,人类社会也应遵循自然的的规律,这就是要“知常”,否则,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。
战争是怎么引起的?不管直接触发的原因有多少种,有多么千奇百怪,依照老子的思路,归根到底是因为“不知常”。
统治者过分追求物质享受,极尽声色犬马之娱,奢侈浪费,残酷剥削、压榨人民,这是不知人民群众乃国家之根本的“常”,从而引发了人民的反抗和斗争,导致统治者自身的垮台和灭亡。一些大
如果不得已进行了战争,要取得战争的胜利,也要“知常”。在老子看来,战争制胜的“常”应该包括:“以奇用兵”,“柔弱胜刚强”,“不敢为天下先”,“欲取姑与”,“慈”,“俭”,“不武”,“不怒”,等等。在兵圣孙武看来,要取得战争的胜利,首要的是对“道、天、地、将、法”这“五事”进行战略思考,对“七计”:“主孰有道?将孰有能?天地孰得?法令孰行?兵众孰强?士卒孰练?赏罚孰明?”(《孙子兵法·计篇》)进行全方位的比较与权衡。只有做到“知常”,即把握战争的规律,才能没有危险且立于不败之地。
“不知常,妄作凶”,在“常”这个规律面前两眼漆黑,一无所知,这是错在第一步;不知不要紧,还自以为知,对自身和敌我形势没有一个客观的判断,强作妄为,这就是错上加错了,其结果就没有不失败的。老子倡导“无为”、“不争”,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“妄作”、“妄争”而言的,在“不知常”的情况下,避免错误的较好的方法是“无为”,及不肆意妄为,待了解、掌握了情况,出现有利于我不利于敌的时机的时候,再去“为”。即使在“知常”的情况下,也要顺应规律,遵守规律,在规律之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,这样才没有灾祸,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。